一紙協(xié)議能否遏制"鬧婚" |
2016年04月11日 15時06分 新華網 |
新華網 于子茹 婚禮,借“鬧”營造喜慶氣氛。但一些人打著“民俗”的幌子,借機揩油,新娘、伴娘因“鬧”遭到猥褻,甚至受傷以致釀造悲劇。 暫且不談“鬧”新娘的那些事兒,僅以“伴娘”“強奸”二詞為關鍵詞進行搜索,便能搜出近萬條相關新聞。“伴娘被重摔至骨裂”“伴娘衣服被脫光”“伴娘被灌醉輪奸”“新郎性侵伴娘”……種種不可思議的行為,重傷著伴娘的身心。 這不,柳巖當伴娘險些被伴郎扔下水事件的輿論剛降溫,又曝出一伴娘為了避免遭整蠱,讓男方簽訂“禁止鬧婚協(xié)議”。協(xié)議內容包括,不允許異性對伴娘身體碰撞、不允許讓伴娘做有辱尊嚴的事情、不允許強迫伴娘喝酒等等。 其實不光是女性,參加婚禮的男性也會因“鬧”受到傷害。比如,新郎被“鬧喜”哄打后死亡,新郎因鬧洞房死亡。有些地方甚至連公公婆婆都不能幸免,遭受眾人戲弄。 結婚是人生的一件大喜事,作為親戚朋友適當鬧一鬧添加氣氛無可厚非,但凡事都有個度,過分“鬧”,增添的不是喜慶氛圍,而是低俗、暴力,甚至違反相關法律。 我們必須承認,一些婚禮習俗,時至今日早已淪落為一場以助興之名、實為下流的集體狂歡。 前些年,有媒體對21155人進行調查,70.7%的受訪者認為應抵制低俗“鬧洞房”,維護正常的倫理秩序。如此看來,抵制婚禮陋習,乃是大勢所趨。 然而,僅憑一紙協(xié)議,能否管得住那些伸向伴娘的“黑手”? 對此,一位律師表示,“協(xié)議”雖然是新娘與男方家庭簽訂的,但“鬧婚”的執(zhí)行主體事實上是參加婚禮的親戚朋友,他們的行為很難約束,約束的程度也不好把握。 結婚習俗看似事小,實則是法律與陋習間的對抗。因此,提醒人們,“鬧婚”要有度,腦袋發(fā)熱前,最好掂量一下。 (責任編輯:盧相?。?/p> |
【關閉窗口】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