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趙宇拿到榮譽證書
昨日,曾引發(fā)關注的“制止施暴反被拘”事件有了新進展。因制止一男子施暴,黑龍江小伙兒趙宇被評為見義勇為先進分子。18日上午,北京青年報記者從趙宇的代理律師處獲悉,當天,福州市見義勇為基金會召開表彰大會,趙宇被授予福州市見義勇為先進分子光榮稱號,領取了福州市見義勇為獎項,并獲得三等獎勵金3萬元。
獲見義勇為先進分子稱號
在18日舉行的福州市第二十六次見義勇為表彰大會上,趙宇到福州市委禮堂領取福州市見義勇為獎項。他被授予福州市見義勇為先進分子光榮稱號,并獲得了三等獎勵金3萬元。
福州市見義勇為人員獎勵和保護工作委員會頒發(fā)給趙宇的榮譽證書上寫道:“趙宇同志,在國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財產受到危害和侵犯時,不畏危險,挺身而出,為保護國家和人民的利益,為懲治犯罪,作出了突出貢獻。經研究決定,授予福州市見義勇為先進分子光榮稱號。”
“遇此類事件還會挺身而出”
北青報記者獲悉,趙宇此次是專程從老家黑龍江趕到福州領獎。拿到榮譽證書和獎勵金,趙宇面對鏡頭時露出了笑容。他表示,此次獲得福州市見義勇為先進分子光榮稱號,“感到很開心”。趙宇稱,他現在變得更加成熟。今后再遇到此類事件,他還會挺身而出,但會更加注意“度”的把握。
趙宇的律師范辰則表示,“感謝大家關注這個案件,相信今后會有更多的‘趙宇’站出來見義勇為,將會使社會更加風新氣正?!?/p>
曾因制止他人施暴被拘
據本報記者此前報道,2018年12月26日晚,在福州晉安區(qū)打工的黑龍江小伙趙宇發(fā)現樓下有女子呼救,下樓制止施暴,掙扎之中踹到了施暴者的腹部,被警方以涉嫌故意傷害罪拘留十四天,后又被以過失致人重傷罪被福州市公安局晉安分局移交晉安區(qū)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。
2019年2月21日,福州市晉安區(qū)人民檢察院以防衛(wèi)過當,依據《刑事訴訟法》第一百七十七條第二款規(guī)定,對趙宇作出不起訴決定。隨后,福建省人民檢察院指令福州市人民檢察院對該案進行了審查。
檢察機關經審查認為,趙宇的行為屬于正當防衛(wèi),不應當追究刑事責任,原不起訴決定書認定防衛(wèi)過當屬適用法律錯誤,依法決定予以撤銷,對趙宇作出無罪的不起訴決定。
3月19日下午,趙宇收到福州市公安局晉安分局送來的《見義勇為確認證書》。
文/本報記者 張夕 張香梅
(責任編輯:李冬梅)